继续医学教育(Continuing Medical Education)是提高医护人员专业知识与技能、紧跟医学发展前沿的重要途径。但不同省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各自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医疗本就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提升的领域,紧跟行业发展前沿、提升自身技能和行业阅历,不断的学习一直都是所有医疗从业者的基本任务。相关职能部门增加考核目标也是为了能够更高效、系统性的对学习过程、成绩有量化管理,但是由于继续医学教育相关考核规定都是各个省市自己制定并且执行、考核、监督本省市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度,很多信息重复繁琐,也有少数地区下发的通知文字含糊,给忙碌的医生们带来困扰。
小编收集整理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五十多份关于“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考核”的通告、新闻、文件等整理出以下数据:根据地区不同,医院级别不同,岗位要求不同,对学分总分要求也有所差异,但差异不大,总分基本是在25分-30分左右,其中明确要求25分的有26个地区,要求10分-25分不等的有26个地区,要求到达30分的地区有1个。学分当中又被划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比如按照意愿要求的,北京要求有继续教育考核的所有医生都要修满25个学分,但是医生的学分要求要跟所在医院的级别有所不同:三级医院I类学分10分,Ⅱ类学分15分;二级医院I类学分7分,Ⅱ类学分18分;一级及以下医院I类学分5分,Ⅱ类学分20分。也有按照岗位要求的,比如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按照岗位进行区分:省、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医、技、药、预防、保健等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完成I类学分10学分,Ⅱ类学分15学分;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含护士)每年至少完成Ⅰ类学分8学分,Ⅱ类学分17学分;县(市、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含护士)每年至少完成Ⅰ类学分6学分,Ⅱ类学分19学分。还有些公告里只有对总学分的要求,没有对Ⅰ类、Ⅱ类学分要求的规定,比如:上海、海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通告里明确表示:临床医生类专业人员需完成30学分;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影像科等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需完成25学分;其他临床科室医务人员需完成继续医学教育15学分;
医学技术人员,护理人员,公共卫生人员等其他专业人员需完成继续医学教育20学分;医学教育研究机构工作人员需完成15学分,没有具体Ⅰ类、Ⅱ类学分要求的规定。有些医院还会制定自己的学分规则,如上海某三甲医院继续医学教育要求: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每年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30学分,非当年度学分不进行补验。年中参加过职称晋升验证获得继教合格证,以及虽未拿到继教合格证但已验证当年者,年底不用再参加全院学分验证。
学习是必须得,医护人员的精力更是宝贵的,学分的取得需要付出时间和精力,一类学分国家级项目每3小时授予1学分、省级项目每6小时授予1学分,并且需要经过考试合格。各省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虽有差异,但普遍强调了Ⅰ类学分(高质量、权威性项目)的重要性,Ⅱ类学分做为继续教育的补充也逐渐被各部门认可和作为考核项目,医护人员的综合学习能力和与时俱进的态度都将成为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的参与要求。总学分要求通常因人因地而异,具体分值和类别要求需根据各地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最新规定执行。医护人员应密切关注所在地区的最新政策,确保按时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以维持执业资格和提升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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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上信息为网络获得,具体细节和最新要求请参照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的官方通知或继续教育管理平台。